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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闯黄灯的个人看法

时间:2013-08-11 10:51:34    浏览:2543次

在进入新一年的那段时间里,闯黄灯要扣6分恐怕是最热门的话题了,虽然现已暂停此项处罚规定,但是我依然想谈一谈对闯黄灯的看法。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38条规定:“(一)绿灯亮时,准许车辆通行,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;(二)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;(三)红灯亮时,禁止车辆通行。

事实上,当车辆通过路口的时候,都应当减速通过,哪怕是绿灯。设置黄灯的作用就是提醒司机马上要转红灯了,就是要求车辆缓行,现在变成了黄灯也禁行了,一来没有法律依据,仅仅只是有关部门的解释而已,这样就变成了法律,这有点儿戏了,如果这样,黄灯也就是红灯了;第二,原先的宣传也应该改了,“红灯停,绿灯行”的口号也应该改成“红灯黄灯停,绿灯行”了;第三,如果黄灯也禁行的话,干脆取消掉算了,要有转换的时候,全部改成跳闪,或者让两边都同时维持一段时间的红灯就可以呀,何必多此一举呢。

要按照解释说,“如果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,没有越过停车线的车辆不得通行”,总不能在过黄灯闪烁路口的时候,先把头探出去,看看有没有越线,如果真的这样,最佳时间已经早已过去,不管是进还是退。

个人觉得,每个地方的红绿灯设置也不一样,有的有读秒的,有的没有;有的到转换前,有闪烁,有的没有;有的有转换时间,有的没有,直接变换,应该统一起来才对。

更为可笑的是,有的人仅仅是通过一两天的统计数据,就说,这一规定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,事故率下降了多少多少,简直是滑稽,恨不得把所有的原因都归结到闯黄灯上来,好像禁止闯黄灯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似的。这个规定出来,肯定会有一些新手,遇到黄灯,会犹豫不决,不知道是进还是停,从而可能造成后车追尾的事故,这可能是这一规定的副作用吧。

道路的畅通,需要驾驶员严格遵章守纪,同时也需要其他的道路交通参与者共同来配合,如果非机动车、行人都不守规矩,那道路还是不能畅通,出行还是受阻。

所以说,光对驾驶员严格处罚,还不够,还要对其他的道路交通参与者一同严格处罚,这样才能起到一定的效果。

随后,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,以教育警示为主,暂不予以处罚,这也是积极的态度,知错就改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