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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人车抢道说起

时间:2013-07-23 08:57:05    浏览:1578次

近日与一友人谈到凉都的交通秩序,他很是愤慨,他说自己住在新客车站对面,每天路过那里的红绿灯时,经常是红灯时人和车抢道,绿灯时车与人抢道。绿灯时,许多经过的大货车、小轿车、泥头车、摩托车等等都是飞驰而过,遇到路上有行人过马路,过往车辆则东避西闪,大鸣喇叭,行人过街相当危险。

其实这样的现象又岂止是发生在新客站那边的红绿灯处?当下,凉都城内乱穿马路、违规抢道、闯红灯已经成了不少人的习惯,早已成为一种最不文明的城市交通违法行为,也是全国诸多城市久治不愈的顽症。

对此现象,难道我们的交警部门就无动于衷?回答当然是否定的。其实,我们的交警部门在整治行人乱穿马路、非机动车占机动车道、闯红灯的行为方面还是有所作为的,至于效果的话就实在不敢恭维了。由于乱穿马路、违规抢道、闯红灯等等付出的违法成本实在太低,因此不少行人和车辆驾驶人员依然我行我素,陋习仍然屡禁不止,甚至某些行人和车辆驾驶人员同志们还为自己敢闯红灯、闯绿灯的不凡事迹引以为自豪!

那么,对于这些将交通规则抛之脑后,导致中心城区交通混乱的人群和行为,我们就真的束手无策了吗?

其实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早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其中第八十九条规定:行人、乘车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;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,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。

笔者愚钝,以为我们还是有法可依的,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:

一、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交警部门加大处罚力度,对乱穿马路、违规抢道、闯红灯的违法行为:电动车处以罚款50元/次;自行车处以罚款30元/次;行人处以罚款20元/次。电动车、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,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;行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,现场强制接受120分钟以上的法纪教育或义务执勤。

二、在《凉都电视台》开辟曝光专题,每晚《凉都新闻》后,对当天乱穿马路、违规抢道、闯红灯的行为,进行30分钟的逐一亮相曝光。

三、交警部门、文明办将抓拍到的乱穿马路、违规抢道、闯红灯者的照片定期在公共场所展出,或将照片、罚单直接寄交所在单位、街道、居委会。文明办以此作为相关评选的依据。

对一个城市来说,城市交通秩序也是城市文明的一扇“窗”。市民能否有效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秩序,人、车能否各行其道,城市交通能否畅通、有序,最能综合体现一个城市市民的文明素质,也最能体现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。根除城市交通中的陋习,最关键的还是从根本上去提升市民素质。但提升市民素质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,怎么办?如加大处罚、电视曝光、照片展出等,无疑都是非常好的办法。相信,相关管理部门只要坚持不懈,也许用不了几个月,乱穿马路、违规抢道、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将在繁荣文明的凉都销声匿迹!